“走近民法典”诞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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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近民法典,走进一段新征程
2019年的春天,“走近民法典”公众号终于和大家见面了!之所以用“走近”,在于民法典尚未全部完成,还在路上!之所以用“终于”,在于我们“蓄谋已久”,并非一时“心血来潮”。
对法律从业者尤其民事法律从业者来说,民法典时代即将到来,在做好观察者之余,努力做个参与者甚至推动者岂不更好。而了解法律条文只是第一步,进一步理解其背后的立法精神并正确适用则是更重要的一步。
《民法总则》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,2017年3月15日通过并公布,2017年10月1日施行,统领着后续的民法典立法。总则中有很多新的表述,也有很多内容是对《民法通则》和其他单行法的变更。公布已近两年,理应被从业者熟知,但实际并非如此。
我们或许知道《民法总则》对诉讼时效制度进行了修改,将一般诉讼时效规定为3年,但对时效中止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变化却不一定清楚。
我们或许知道《民法总则》对法人类型做了新的规定,分为营利法人、非营利法人、特别法人,但对涉及个体工商户、农村承包经营户、村委会、合伙企业等主体的条文逻辑却不一定清楚。
我们或许知道《民法总则》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进行了专章规定,却不一定清楚很多《合同法》规定的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,按照总则的规定,只能请求“撤销”了
……
只有弄清了《民法总则》条文内容的本质含义及背后价值取向,法官才能正确适用其进行裁判,律师才能准确通过其为当事人主张权利,法律顾问才能更好地运用其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……作为普通人,学习一些民法典的知识,更会受益良多。
欲求法治之幸福,必受法治之痛苦。而这个痛苦的过程,就是一个付出汗水的过程。“走近民法典”希望通过编辑小组的努力,让大家在走进民法典的路上少一些辛苦。当然,只是减少,无法免除。
我们将恪守“秉持务实、立足实务”“不求数量、只重质量”的原则,不做标题党、不以热点赢关注,不求打赏、不夹广告,持续、认真做好条文解读、数据分析、裁判实例的整合编排,给您一个舒心、舒适的阅读体验。
我们将坚持做到:所有原创文章均来自作者的深入思考,均有权威文献参照,数据均经官方渠道查询,案例均属自数百上千篇文书中认真挑选出的典型案件,确保一个专业、纯粹、有价值的阅读之旅。
为保证质量,推送计划初定如下:周一到周五,每天一篇左右的业务文章(近期将主要围绕民法总则撰文),周六停更,周日一篇法律随笔类文章,调适身心。
最后,借用梁慧星老师的话共勉:“当个人按照法律规定主张自己应有之权利时,他已不再是为一己之私利而斗争,而是为法律实现而斗争,为国家法律秩序而斗争。”
我们希望与每一个心怀法治梦想的人一同努力,携手走近民法典,昂首迈向新时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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